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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贷款追责期限(贷款逾期担保人的责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0-14  浏览次数:487

担保贷款追责期限


一.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期限为多久?

1.根据《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二.贷款担保人的责任期限

1.保证期间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即此期间经过后,保证人便可免去承担保证责任。1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担保期限不明确保证期间为原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二年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二条规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原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原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二年。

2.2借款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限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依据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如你说的情况,你看看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担保期限方面的条款吧,一般来说约定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原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如果是这样,银行也没证据给你父亲通知过,你父亲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三.贷款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有效期是多久

1.我们知道,为保证债务的更好履行,债务人可以提供担保,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实现自己的担保权。

2.那么,担保合同期限最长是多久呢?

3.所谓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

4.担保合同旨在明确担保权人和担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担保期限一般存在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明确约定担保期限,债主应在这段时间内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否则逾期担保人免责;第二种情况,是未约定担保期限,如本案中担保期限从最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算的半年,超过半年之后担保人免责;第三种情况,有约定担保期限但未明确约定,如在合同中约定“担保人的保证责任为借款全部付清为止”,这种情况下,担保期限应从最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算的2年,超过2年担保人同样可以免责。

四.银行贷款保证人责任期限

1.根据你的描述,你的朋友在05年办理的很可能是贷款展期业务,也就是将04年的贷款到期日延长一年,那么,很遗憾,你的确还在承担着这笔债务的担保责任。

2.展期业务是不需要签订新的保证合同的,因为原保证合同继续有效。你仔细想想,有没有签过同意展期的文件,可能就是一张纸,或者看看保证合同中有没有约定展期不需要通知保证人。

五.借款担保人的责任期是多长时间?

1.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期限因担保的种类不同而有所区别。一般保证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从约定;无约定的,按照《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3.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从约定;无约定的,按照《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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