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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商贷款(二套房商贷款比例是多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0-14  浏览次数:414

二套房商贷款


一.办理二套房商业贷款都需要什么条件?

1.第一套房子贷款不用还清也是可以贷款买二套房的,办理二套房商业贷款需要的条件应该和一套房差不多吧,我没有买过二套房所以也不太清楚,这个是首套房贷款条件你可以先参考一下,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如果是公积金贷款的,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身份。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二.二套房贷是什么意思

1.二套房贷是指借款人利用贷款所购买的首套自住房以外的其他住房。首套自住房:是指借款人第一次利用贷款所购买的用于自住的房屋。二套房贷-界定方法:商业银行在接受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后,应及时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借款人信用状况予以查询,贷款申请批准后再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该数据库,以此确保对“首套自住房”和“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认定。

2.《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银发452号对二套房做出了以下界定: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提供更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

3.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贷执行;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按前款规定执行。

三.什么是二套房贷?

以“户”为单位,就是说夫妻双方无论谁拥有住房,另一方购买住房时都将视为第二套住房。购买第二套房子贷的款就是二套房贷

四.二套房贷,有哪些规定?

目前是首付不低于评估价的六成;收入证明不低于当月所有应还款金额的2倍

五.首套房贷和二套房贷有哪些区别

1.贷款房贷款的贷款利率是比首套房的贷款利率高不少的。就公积金贷款而言,二套房贷款的贷款利率,是要在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基准上,上幅10 。其他商业贷款的二套房贷款利率,要以各商业银行规定为准,但总体来说,都是比较高的。二套房贷款的贷款额度比首套房的贷款额度低很多。如在北京,首套房借款人最高可贷7成,但二套房最高借款人仅能贷3成。具体的贷款额度,以地区规定为准。当然,而二套房贷款的贷款难度,会比首套房贷款难度大很多,尤其是在遇到资金比较紧张的时候,二套房贷款往往很难申请到。

六.商业贷款有关第二套房的定义是如何解释的

1.《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银发(2007)452号文件对第二套房的定义如下:(1)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2)对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而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

2.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贷执行;(3)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按前款规定执行。

七.什么是二套房贷

1.二套房贷是指借款人利用贷款所购买的首套自住房以外的其他住房。首套自住房:是指借款人第一次利用贷款所购买的用于自住的房屋。二套房贷-界定方法:商业银行在接受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后,应及时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借款人信用状况予以查询,贷款申请批准后再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该数据库,以此确保对“首套自住房”和“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认定。

2.《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银发452号对二套房做出了以下界定: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提供更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

3.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贷执行;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按前款规定执行。

4.二套房贷-认定标准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住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时,均应按第二套房贷政策执行。

5.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9月27日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商业性房地产信贷政策进行了调整。

6.有关负责人就此次政策调整回答了记者提出的问题。就如何界定《通知》中的“首套自住房”和“第二套(含)以上住房”这一问题,有关负责人解释称,《通知》中的“首套自住房”是指借款人第一次利用贷款所购买的用于自住的房屋。

7.“第二套(含)以上住房”是指借款人利用贷款所购买的首套自住房以外的其他住房。有关负责人说,《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在接受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后,应及时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借款人信用状况予以查询,贷款申请批准后再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该数据库,以此确保对“首套自住房”和“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认定。

8.借款人也应按诚实守信原则在贷款合同中如实填写所贷款项用于购买第几套住房的相关信息。为切实防范金融风险,《通知》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借款人,提出了较为严格的限制措施,明确要求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倍;同时要求商业银行随套数增加而大幅度提高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

9.同时,为保障借款人的还款能力,防范信贷风险,《通知》强调借款人偿还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月收入的50 。

10.二套房贷-信贷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银发〔2007〕452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银发〔2007〕359号,以下简称《通知》),依据国家住房消费政策和相关规定,现就执行《通知》第三部分“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中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11.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当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

12.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数据为准。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贷执行。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按前款规定执行。商业银行应切实履行告知义务,要求借款人按诚信原则提交真实的房产、收入、户籍、税收等证明材料。凡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的,所有商业银行都不得受理其信贷申请。对于出具虚假收入证明并已被查实的单位,所有商业银行不得再采信其证明。对发生上述情况的借款人和单位,商业银行应及时向其所在地银行业协会报告,由银行业协会负责收集上述信息并予以通报,监管部门列入重点检查内容。

13.各商业银行应根据《通知》及本补充通知精神,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向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备。

14.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将本通知联合转发至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及外资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八.什么是二套房贷,银行如何认定二套房贷

1.(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的,再贷款买房属于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的,则属于算二套。(2)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二套房以上。(3)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使用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的。若贷款已还清,则银行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灵活把握贷款的利率和首付比例;若贷款未还清的,则认定两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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