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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婚前买的房子婚后还贷款(女人婚前买房婚后自己还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0-14  浏览次数:429

女生婚前买的房子婚后还贷款


一.房子是婚前买的,但是婚后一起还贷,算共同财产吗

1.婚前买的房子,婚后还在还贷,不算是共同财产,属于付首付的房主的一方财产。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3.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4.《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5.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6.扩展资料:案例:小马和女朋友小陈二人于2010年登记结婚。结婚前一年,小马用个人积蓄在昌平区全款买下了一套商品房。后来两人离婚,小陈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住房。法官介绍说,《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中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小马在与小陈登记结婚前,已经用自己的婚前财产支付了购房全款,完成了房屋买卖合同中己方的全部义务。

7.小马婚前支付的购房款只是在婚后发生了形式上的变化,变成了房屋产权而已。房子仍然是小马的个人财产,不因小马的结婚而发生转化。而小陈对房屋的装修符合不动产添附的规则因此,法院判决房子还归小马所有,由小马补偿小陈装修和家具家电费用中属于小陈的部分。

二.婚前买房婚后个人还贷

1.婚前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现在的婚姻法改革了,之前的规定是婚前个人财产,婚后X年后便属于共有财产;但现在的法规是婚前个人财产永远是个人的,不会转成共有财产。

现在法律直接保护的你们共有的部分,是还贷的20 里婚后还贷部分。比如婚前还了1 ,那么还有19 属于婚后共同财产,你合法占有5 。婚前的30 ,如果真的离婚并且对财产有争议,你必须举证证明你有出资,才可能在法庭上拿回那30 。

三.女方婚前房贷婚后男方有还贷款的义务吗

1.现在的法律,婚前财产都是个人财产,不算公共财产。债务也一样对方没有帮你还货的义务。如果结婚共同还贷,名义上那以后的增值部分,有一半就得归男方所有。但是取证不易万一离婚,因为男方没有帮你还贷的证据,那他将一无所有。相信男方也会考虑这风险。另外,还有一种说法,以后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房子就归谁。男方没有名字,都不算他的,那他也会考虑要不要承担房贷,毕竟这是小数目如果,你明确说明并公证,说这房子是婚后的共同财产,那夫妻双方就是同等义务

四.婚前购房,婚后自己还贷,算是共同财产吗?

1.婚前贷款买房,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要看具体的情况,确定的是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其相应增值的部份属于共同财产。

2.如果婚前双方都出资了买房,如果登记在两人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一人名下,也是要看贡献大小进行分割的。

3.还有,婚前贷款买房,婚后把对方名字加上去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至于离婚时分割要看双方结婚时间长短、过错程度、有无小孩子综合考虑,一般会分给对方20―50 的份额。

4.当然如果能够举证婚后还贷部份是父母帮助还的或者是婚前积蓄还的,则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份不需要分给对方。

5.如果夫妻双方婚前的首付和还贷部分归一个人所有,房子就属于这个人的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可视做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两人一人一半。

6.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五.女方婚前买房,婚后双方一起还房贷,离婚时房子该如何分割。

1.房产属于登记人所有,就是属于你所有。妻子一方帮忙还贷款的,那么根据另一方的出资比例,然后根据房产的价值进行补偿给对方,对方没有分割房产的权利。

2.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3.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4.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六.婚前女方买的房子,婚后也是自己的工资还贷款,那离婚后这个房子是属

房子在女方名下,又一直视女方在还贷款的话应该是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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