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夫妻一方名下有房另一方还可以买房吗
1.夫妻一方名下有房另一方还可以买房,算二套房。二套房认定标准: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2.扩展资料:法律依据:根据《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规定,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贷款申请人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参考资料来源:-二套房
二.夫妻一方名下有房另一方买房算首套房吗
1.关于首套房二套房认定的常见情况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算二套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二套房以上。
2.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
3.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若贷款未还清——算二套房以上全款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算首套。
4.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当地暂不具备房屋登记系统的查询条件的,银行尽职调查核实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贷款买房——算首套。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首套。
5.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也已经还清,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算首套。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算首套。贷款买过二套以上房,后来全部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三.夫妻一人有房,用另一人的名字买房算第二套房吗?
1.夫妻一人有房,用另一人的名字买房算第二套房的。二套房界定标准:贷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二套。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集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二套;全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表系统能查询到房产,贷款买房——算二套。
2.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当地暂不具备房屋登记系统的查询条件的,银行尽职调查核实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买房——算二套。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三套房。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虽然个人名下无房,但再贷款时也会被视为三套房。
3.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也已经还清,此时不管申请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再买房,均视为三套房。
4.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根据新政虽然都是婚前的个人贷款行为,但因央行征信系统中都存有记录,所以以夫妻共同名义贷款买房还是会算做三套房。
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视为三套房。
四.夫妻有一房.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另一方买房时算第2次购房吗.
1.一定算,第几套房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夫妻是怎么说都是同一家庭的。如果说你父母有一套房,你现在去买房倒还可以按首套,可以说是已分家了,那就是不同的家庭了,夫妻没有分家之说,除非是离婚而已,但通过假离婚去买房,是否适合呢?
我觉得就不好。
五.婚前一方有房,婚后另一方再买新房,算首套房吗
1.婚前一方有房,婚后另一方再买新房,不算首套房,二套房的认定是根据家庭成员所拥有的住房数量来认定的。根据《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规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2.扩展资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参考资料来源:住建部——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
六.夫妻名下有一套经济适用房,能再购买一套商品房吗
1.国家一直有政策,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不能再购买其他住房。你可以在你的经济适用房取得房产证5年以后,向房管局缴纳土地收益金,将你的经济适用房变成全产权的商品房,你就可以自由买卖了,也就不用受经济适用房相关政策的约束了。
2.经济适用房的出卖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 补交综合地价款。
3.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4.以上是经济适用房的出卖政策。扩展资料: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四十一条市、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后续管理,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居住人员、房屋的使用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纠正。
5.第四十二条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一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用地性质的,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二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销售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三未取得资格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其所购买或集资建设的住房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购;不能收购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责成其补缴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与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差,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6.第四十三条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个人,由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回所购住房,并依法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7.对出具虚假证明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第四十四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参考资料来源:-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
七.请问如果一对夫妻,房产证上是丈夫的名字,妻子再去买房的话,算不算她的第一套房呢?
算的,现在审核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你这个情况就数于第二套啦。
八.夫妻名下各有一套房算不算个人购首套房?
1.只要夫妻其中有一个有房就是二套房了。现在审核比较严了,下面是规定参考通知规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3.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上述规定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4.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5.为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国务院近期决定,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6.另外各地的契税规定可能不一样,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也要问清楚有关部门,是按人均占有率认定还是什么?
7.最后,总结下关于契税最多也就差个0。
5 -2 ,100万差多2万。受影响最大的还是贷款,所以全款买房还是比较合适的。
九.夫妻婚前一方贷款买过一套房子,婚后另一方再购买能不能算首套购房?
夫妻婚前一方贷款买过一套房子,婚后另一方再购买也要算夫妻共同购买的,肯定不能算首套购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