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买房政策2020最新
1.提高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年限,从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在上海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
2.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上海市限购政策执行。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限购审核将前置至交易备案环节。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品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
3.扩展资料上海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从即日起发布实施。
4.提高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年限,从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内在上海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限购令细则中央政府网-上海: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非沪籍家庭买房社保需缴满五年
二.上海个人买房公积金贷款新政解读
1.个人买房公积金贷款贷足80万需四个条件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公布了个人买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的细则。其中,对可享受80万元贷款总额的对象做出了限定。而对于还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借款人若符合享受个人买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的条件,可与贷款银行、担保公司协商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重新受理事宜。
2.个人买房公积金贷款四个条件需同时满足根据规定,可享受贷款总额80万元新政策应同时符合四个条件:即第一次购买自住住房;每户家庭有两个人及以上参与贷款的共同借款人;每户家庭有两个人及以上均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符合其他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条件如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余额倍率、还款能力等。
3.如果不属于第一次购买自住住房,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总的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对于只有一个人参与贷款的家庭,第一次购买自住住房的,总计可贷款不超过40万元。个人买房公积金贷款首次购房标准更严格和交易中心出具的“首次购房”标准相比,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界定更加严格,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4.其一,本市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包括夫妻双方,从未在市场上购买过自住住房,也没有因购买自住住房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5.其二,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的首次购房证明。而对于“普通住房”的界定,则与之前市房屋、规土、财政、税务四部门公布的标准相同。未发放个人买房公积金贷款可协商调整根据细则规定,个人买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政策是2008年10月27日含10月27日以后发放的贷款,以贷款发放的时点作为认定新政策执行时间;2008年10月27日前发放的未到期贷款,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
6.个人买房公积金贷款提高限额、下降首付比例的新政策自2008年11月1日起,根据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受理查询结果为准。
7.除个人买房公积金贷款已发放的,借款人若符合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的条件,可与贷款银行、担保公司协商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重新受理事宜。
三.请问最近的公积金新政策是什么?
1.上海住房公积金新政策自2008年10月27日起,按以下规定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由现行的32 调整为05 ,五年期以上由现行的86 调整为59 ,分别下调0。
2.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表和10万元等额本息还本付息表见附件。2008年10月27日含10月27日以后发放的贷款,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人民银行通知的规定。2008年10月27日前发放的未到期贷款,从2009年1月1日起按上述通知的规定执行。自2008年1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上海市实施以下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对第一次购买自住住房,且有两个人及以上参与贷款的借款家庭,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80万元。
3.具体调整方法为:首先分别计算每一个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的可贷额度,每个人的基本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补充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然后将所有借款人的基本公积金可贷款额度累加,合计不超过60万元,补充公积金可贷款额度累加,合计不超过20万元。
4.每户家庭购房总贷款额度不超过80万元。只有一个人参与贷款的家庭:仍按现有计算规则,基本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补充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
5.总计不超过40万元。其他已有明确规定的贷款政策和条件不变,继续执行。对购买二手自住普通商品房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次付款比例,从原来不低于所购房屋总价款的30 调整为20 ;购买一手普通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次付款比例,仍然维持不低于所购房屋总价款的20 。
四.住房公积金最新买房贷款政策的通知
1.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管理部,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各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为贯彻2009年12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根据上海市委、市政府有关继续支持本市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的要求,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并经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现就2010年执行住房公积金最新买房贷款政策通知如下:对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且有两个人及以上参与贷款的借款家庭,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仍为60万元;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仍为80万元;只有一个人贷款的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仍为30万元;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仍为40万元。
3.对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平均水平,再次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且有两个人及以上参与贷款的借款家庭,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只有一个人贷款的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20万元;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为30万元。
4.对投资投机性购房,从紧掌握住房公积金最新买房贷款政策。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平均水平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仍继续执行不低于所购房屋总价款的20 。
5.上述三项最新买房贷款政策的执行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对于购买普通自住房套数的认定方式为:申请纯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由住房公积金受托单位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查询系统确认的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次数,或通过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核查借款人家庭住房套数予以认定;申请组合贷款的,根据该笔组合贷款受理商业银行的认定标准确定。
人均住房面积的认定,以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的有效资料为准。请有关单位严格执行上述最新买房贷款政策规定,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五.公积金贷款二套房认定上海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1.公积金贷款二套房认定,以借款人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房管部门登记信息反映实际仅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依据。
2.具体的这些政策有什么调整,今天小编为你整理了有关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上海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对象应满足以下要求: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首套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上海市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
3.对于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认定,《通知》明确:以借款人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房管部门登记信息反映实际仅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依据。
4.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去年上海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4平方米。也就是说,如果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4平方米,再次贷款购房,即认定为非改善型二套住房。上述《通知》还规定,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规定购买上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2-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买新房,就上搜狐焦点网
六.2020年公积金贷款政策是怎样的
1.2020年公积金贷款政策如下: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
2.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 ;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
3.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
4.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 ,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倍。
5.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根据当地住房价格、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和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状况,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七.2016年11月上海最新住房限贷政策一览
1.11月28日,上海市住建委、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监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同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通知》,从严执行商业银行及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这是在今年“沪九条”、“沪六条”基础上,对楼市调控“再升级”。
2.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自2016年11月29日起,首套房★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在全国各地无住房贷款记录的首付最低35 二套房★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但在全国各地有住房贷款记录★或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无论其是否有住房贷款记录,无论其住房贷款是否结清普通住宅首付最低50 非普通住宅首付最低70 上海新购住房限贷政策调整对比上海历年二套房首付比例调整备注:2016年第二套购买普通住房50 ;非普通住房70 公积金贷款政策△首套住房贷款政策★本市无住房、无公积金贷款记录住房建筑面积≤90㎡,贷款首付比例最低20 住房建筑面积>90㎡,贷款首付比例最低30 △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政策★本市无住房、有过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或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最低50 购买非普通住房,首付最低70 △停止发放公积金贷款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购买第二套非改善型住房★二套改善型住房标准:现持有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5㎡△公积金贷款额度规定①不高于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30倍、补充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10倍②不高于房屋总价×相对应的贷款比例③不高于家庭还款能力=公积金月缴存额工资基数*还款能力比例40 *12个月*贷款期限④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见下表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1-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买新房,就上搜狐焦点网
八.上海公积金贷款额度降至60万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调整2010公积金贷款政策。根据该通知,上海家庭购买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将从原先规定的80万元人民币降价至60万元人民币。非改善需求购买二套房,将被暂停公积金贷款。对购买第三套住房及以上家庭,将停止住房公积金贷款。
九.上海公积金贷款政策
1.上海公积金贷款额度为:上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缴交补充公积金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上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缴交补充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购买改善性第二套普通商品房的额度参照首套住房的额度;如果是购买第二套非普通商品房,那么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缴交补充公积金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缴交补充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