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化建设
电子商务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 易发商贸网 » 资讯 » 生活理财 » 财经知识 » 共同产权房子抵押贷款(共有产权房抵押贷款)

共同产权房子抵押贷款(共有产权房抵押贷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0-13  浏览次数:697

共同产权房子抵押贷款


一.共有产权房能办抵押贷款吗?

1.共有产权房可以办理抵押贷款。关于共有产权房的抵押问题,根据《办法》规定,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和代持机构可依法将拥有的房屋产权份额用于抵押。

2.其中,代持机构抵押融资只能专项用于本市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建设和运营管理。可见,共有产权房并没有抵押方面的限制,只不过是购房者只能抵押其个人持有的份额。根据《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人可以按照政策性住房有关贷款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等购房贷款。

3.这意味着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不仅可以贷款,而且贷款享受与原先自住房相同的政策。此前自住房的首付标准是商贷低至30 ;公积金贷款低至20 。虽然此前北京曾两次出台楼市调控政策,规定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 ,购买非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但这两次新政的贷款规定中,都特别注明了“自主型商品住房、两限房等政策性住房除外”。

4.共有产权住房的贷款明确将延续此前政策性住房的政策,那么其首付也是商贷低至30 ,公积金贷款低20 。

二.共有房产抵押贷款规定有哪些

1.共有房产,只要是满足抵押贷款要求的都可以申请抵押贷款,基本的要求就是房龄不能太老,面积不小于50平,另外申请人资质要良好。

2.除此之外,共有房产因为涉及到两个人或是多个人,那么在办理抵押贷款时,是有一些限定条件的,具体规定如下:只有在取得另外的共有人的书面同意之后,取得同意的共有人就能将此房产用于抵押贷款了。

3.即想要用共有房产作抵押来贷款,需要共有权人全部同意才能,并且还要书面同意。以按份共有的房地产设定抵押时,应以借钱方一切的份额来抵押贷款;若是以共同共有的房产设定抵押时,该房产为抵押物,如该抵押物需要变现时,那么另外的共有人负有连带责任。

三.两个人共同共有房产、一方可以抵押贷款吗

1.两个人共同共有房产,房产共有人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才可以抵押贷款。所抵押房产的条件: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 贷款年限不超过40年;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

2.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

3.贷款人需提交的材料:借款人需提供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个人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结婚证;借款人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原购房协议正本和复印件;房屋所有人及共有权人同意抵押的公证书及贷款用途证明。

4.房屋类型不同需要准备不同的材料,具体如下:现房抵押(1)房地产抵押合同(夫妻双方到场签字);(2)房屋所有权证;(3)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验原件);(4)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5)银行借款合同;(6)夫妻关系证明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独身的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

5.期房抵押(1)购房预售合同;(2)与银行签订购房借款合同;(3)购房预交款收据复印件(验原件);(4)夫妻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独身的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四.共有房产抵押贷款有哪些条件

1.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必须具备一定条件,不论是银行还是其他各金融机构要求完全相同。具体要求如下: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抵押;房产共有人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所抵押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并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

五.夫妻共同房产证单方可以拿去抵押贷款吗

1.夫妻共同房产,属于共有财产,关于共有财抵押规定如下:第五十四条按份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中享有的份额设定抵押的,抵押有效。

2.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但是婚姻法解释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3.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你这种情况,如果房产证上是两个人名字的话,单方拿去贷款原则上是过不去的,因为贷款要做抵押登记,相关法规规定: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4.所以,正常流程理应要有你的同意才可抵押。如果房产证是一个人名字的话,原则上是共同财产共同同意,不排除登记名字的那方可以单方抵押的。请看下面的案例:王倩与李刚婚后建造一处住房,该房的产权证书上载明所有权人为王倩。2005年,李刚持该房产证在县信用社贷款7万元,并经房管部门进行了抵押登记。2009年5月,王倩得知房产证已被丈夫私自抵押,在和信用社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将信用社和李刚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二被告的抵押行为无效。

5.法庭审理查明,信用社和李刚签订的抵押担保借款合同中,抵押人“王倩”的签名,不是王倩本人所写,且合同中“王倩”的印章也与王倩提供的本人印章不符,两人已于2005年分居至今。

6.信用社则表示,李刚抵押贷款至今已四年之久,原告作为李刚的妻子,应当知道房产被抵押,且李刚在贷款时提交了结婚证和复印件,并向法庭提交了该结婚证的复印件。

7.法庭经审理认为,李刚虽然在将共同财产抵押时未经其妻王倩的同意,但信用社是在李刚系其丈夫这一特殊身份下,有充足的理由相信李刚的行为是征得了王倩的同意,才与李刚签订了抵押合同。

8.作为李刚之妻的原告,属于应当知道其丈夫抵押的行为而未提出异议的。这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

9.”的规定,遂依照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判决该抵押合同有效。■法官点评:本案中,王倩与借款人李刚系夫妻关系,李刚所抵押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信用社是基于双方是合法夫妻这一可信赖的事实,才与李刚签订了抵押贷款合同。而且在长达四年的时间内,王倩作为共有人应当知道其共有的房产被抵押而没有提出过异议,完全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内容,因此,抵押合同是有效的。

10.当前,夫妻一方以共同财产抵押贷款现象普遍存在,若简单的以抵押合同未经共有人同意而将抵押贷款合同认定为无效,这就不可避免的存在夫妻合谋骗取贷款的可能,势必会放纵这种恶意串通骗取贷款的行为,就会损害善意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使金融机构遭受巨大损失。

11.本案中,李刚虽然没有得到王倩的明确授权,但是李刚是王倩的丈夫,手中持有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证,且提交了夫妻二人的结婚证。

12.这些事实的存在,使信用社有充足的理由相信,李刚享有其妻王倩的代理权,其作出的民事行为对王倩产生法律约束力。

因此,李刚的行为符合上述规定。

六.持房产共有证能做抵押贷款么?

1.不可以,三个所有权人都要同意,可能要做个房屋转借的公证,也就是说另外两个共有人要把他们名下的部分借给你去抵押贷款,具体你去房管局问,各地房管局办理方式有差异

七.共有房产可否作为一方的借款抵押

1.无效,如果财产为双方共同所有,任何一方不能单独处分,小心了啊,朋友情谊随深,但钱财方面的事情最好明明白白,不然出了问题朋友都没得做。

八.共有房产抵押贷款怎么办理

1.你好,夫妻共有的房产需要在夫妻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办理房产抵押贷款,而如果一方想要办理抵押贷款,需要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并亲自签字才可以。

分享与收藏:  资讯搜索  告诉好友  关闭窗口  打印本文 本文关键字:

新闻视频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