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用途是公建能抵押吗?
1.不知道你所说的公建指的是什么,一般来讲,公共建筑设施是不允许抵押的,《物权法》相关规定可以做为能否作为抵押物的法律依据。
2.《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3.以下不能进行抵押:(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但是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者执行措施的,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二.用公产房能做抵押贷款吗?
条件:贷款所涉及的房屋是直管公产房,不能是伙用住房。而且房龄不超过25年,评估价不低于6万。借款人:50岁以下的市内六区户口,有正当职业,稳定收入的已婚人员。如果未婚,需提供担保人额度:贷款额最高10万。
三.正在建造的建筑物可以抵押吗
1.在建工程抵押,指抵押人为取得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2.在建工程是指经审批正在建设中的房屋及其它建筑物。在建工程抵押作为抵押的一种特殊形式,因具有良好的加速资金流动和促进资金融通等优点,在满足银行拓展客户的同时,又可解决企业的融资需求,现广泛地被银行所采用。
3.但是,在建工程抵押毕竟不同于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地产抵押,在建工程抵押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不确定因素较多,隐含较多的风险,如操作不当,很可能出现法律风险,造成信贷资产损失。
4.在建工程抵押物价值的确定。《担保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于2006年1月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与银行信贷业务相关的房地产抵押估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房地产抵押价值由抵押当事人协商议定,或者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
5.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要求抵押当事人委托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按照该《通知》及《担保法》的有关要求,银行在确定在建工程抵押物价值时,可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拟抵押的在建工程进行评估,在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在建工程抵押物的市场公允价值。
6.由于在建工程抵押尚有许多不确定因素,所以银行在核定抵押物价值与实际可贷款额度的折率时应从紧把关,一般在建工程抵押折率应控制在60 以内。
四.农村自建房可以做抵押贷款吗?
1.农村自建房一般情况下是没有房产证的,而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则不能进行抵押贷款,建议农民选择当地的信用社进行贷款,一般情况下可以申请到几万元的贷款额度。
2.对于农民来说,贷款主要是根据实际贷款的用途来决定贷款方式。申请抵押贷款的房产需要满足的条件:产权明晰,无债务纠纷;有房产证和国有土地证;能上市进行交易;房龄不超过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