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想问一下农村的林权证能代贷吗
1.按《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林计发89号规定,可用于抵押的森林资源资产为商品林中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
也就是说只要《林权证》中记载的林种是商品林就可以进行林权抵押贷款。目前各地正在进行林权证抵押贷款。一般程序是先评估,再到当地县林业部门领取《林权抵押登记证》,最后到银行贷款。
二.如何办理农林业贷款
到相关的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去申请办理。一般要看你是否有抵押物及信用记录等。
三.什么是林业贷款
1.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林业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1995年6月21日农发行字〔1995〕150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现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林业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2.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上报总行。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林业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林业贷款自1995年起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办理。
3.为管好用好此项贷款,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林业贷款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按照国家的林业产业政策以及国家有关金融法规和经济政策,对我国有条件的地区营造速生丰产林,抚育中幼林,增加苗林生产以及国营、集体林场,开展多种经营、综合利用、增加林业生产后劲提高经济效益,给予资金支持的一项政策性专项贴息贷款。
4.第三条林业贷款的基本任务是:为保护经营好现有森林,大力造林育林,扩大林木蓄积量,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建立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比较完备的生态体系,充分发挥森林的多种功能和综合效益。
5.第四条林业贷款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择优扶持”、“自愿申请、谁借谁用、有借有还、到期归还、债务落实”和“贷前审查、保证效益、银行自主发放”等信贷政策和原则第二章范围和用途第五条林业贷款的使用范围:用于营造用材林,发展经济林,抚育中幼林以及国营和集体林场开展多种经营、综合利用等。
6.第六条林业贷款的主要用途:一在育苗、造林、抚育管理过程中所需的种子、苗木、化肥、农药等费用支出。二购置生产机械、修建简易林道、购置必要的运输机具等生产设施支出。三发展多种经营,包括种植、养殖、采掘加工等。四与林业生产密切相关的生产建设资金需要。第三章对象和条件第七条林业贷款的对象:各类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各种林业经济联合体以及国营森工企业及所属集体经济实体。
7.第八条申请林业贷款的基本条件一所经营的山林必须持有当地政府发给的山权、林权证件,承包单位必须有营林造林的批准文件或具有法律效力的承包合同,贷款期限不超过承包年限。
8.二林业建设项目必须纳入当地政府的林业发展规划;多种经营项目必须具备有关部门的立项批复文件。三有经营管理林业的能力,经济效益较好。四借款者必须是经济实体,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投资以自筹为主,必须具有占投资总额30%以上的自筹资金,先用自筹资金,后用贷款。五有具备担保实力的经济实体提供担保或有高于贷款额度25%以上的财产作为抵押。六承包单位须在农业发展银行代理行开立结算帐户,接受农业发展银行代理行的检查和监督,并向贷款行提供生产计划、资金往来和财务收支等有关报表和材料。
9.七恪守信用,有还款能力,按期归还借款本息。八借款单位要参加有关保险。九申请贷款项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章种类、期限与利率第九条林业贷款的种类分为四种:速生丰产林贷款、经济林贷款、中幼林抚育贷款和多种经营贷款。
10.第十条林业贷款期限。根据借款单位所经营林业生产项目周期的长短和综合还款能力,并预测经济效益等情况后合理确定。速生丰产林贷款最长不超过七年。经济林和中幼林抚育贷款最长不超过五年。多种经营贷款最长不超过三年。第十一条林业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规定利率计收。其贷款还本付息办法:用于造林、护林、抚育的贷款,每年计收一次利息;用于多种经营的贷款,每季计收一次利息。
11.归还本金从新增收入起分年偿还。第十二条贷款经办行向借款单位收取全额利息。对予以贴息的林业贷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出具收息证明,由借款户向有关部门领取贴息金。第五章程序第十三条林业贷款实行项目管理,其管理程序:一下达贷款计划控制额。每年四季度,自上而下下达次年度林业贷款控制额,各级行据此组织选报项目。二上报意向性贷款项目。各行根据下达的贷款计划控制额,对林业部门提出的项目进行考察初审。经初审可行的项目,由项目单位填报林业贷款项目计划,逐级上报。依据信贷计划,对下级行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查筛选平衡后,自上而下逐级下达信贷计划和项目计划批复。列入项目计划的单位,向开户行提交《林业贷款项目申请书》,提交《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部门的立项批复文件。
12.对已受理的借款申请,开户行要及时组织对贷款项目的考察评估并写出评估报告,连同借款申请书、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文件,形成项目贷款报批材料。
13.对已形成的项目贷款报批材料,要逐级行文报上级行,按规定权限进行审批;需变更项目的,要重新选报项目,待审查同意后再办理审批。
14.贷款项目审批后,由开户行与借款方签定借款合同,并按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顺序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后,经办行要对每个项目的各类资料进行分类、收集、整理,建立项目档案。经办行和审批行要经常对项目实施、贷款使用、财务收支、经济效益等情况及时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5.经办行按照借款双方商定的还款期限,在贷款到期前向借款单位发出《催收到逾期借款通知单》,按期收回贷款;对项目单位因不可抗拒原因不能按期归还的贷款,可按规定办理延期还款手续。
16.项目终结时,经办行要对贷款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总结经验,写出书面的项目评价报告报上级行。第六章管理第十四条计划管理。林业贷款计划每年逐级审查上报,由总行统一安排,并实行项目管理。贷款计划的安排依据:一资金来源。即林业部门的育林、造林补助、自筹资金、财政贴息和人民银行计划安排资金。二当地资源条件、林业生产现状及发展潜力。三上年信贷计划完成情况和贷款管理水平。四上报林业贷款项目的情况。林业贷款资金计划的落实与项目要衔接一致,专款专用,并保证及时到位。林业贷款到期收回后,由省级分行重新安排使用,但也必须专款专用。申请林业贷款的项目计划要正式行文上报。内容包括:计划说明、项目分类、项目实施时间、地点、内容,投资及自筹资金情况,效益分析、市场预测等。第十七条审批权限管理。各级行都要确定相应的审批权限,具体规定另行发文。为准确反映贷款执行情况和结果,向上级反馈真实的信息,各级贷款经办行要把统计工作作为信贷规范管理内容之一。
17.一林业贷款使用专门的会计科目。二各行要建立报表,反映贷款执行情况。三收回再贷的林业贷款仍要反映在所属会计科目中。各级行要逐步建立健全林业贷款经济档案和项目档案,并建立备选项目库。第七章监督与制裁第二十条林业贷款周期长、见效慢,贷款经办行要经常对项目贷款实施、使用、财务收支、经济效益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林业贷款专款专用。
18.第二十一条林业贷款经办行要与林业部门和财政部门协作,每年对林业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挤占挪用、截留银行贷款。
19.第二十二条以借款人实行信贷监督,主要检查是否执行国家林业产业政策;是否履行贷款合同;是否符合国家有关信贷政策和规章制度。
20.第二十三条对违反借款合同者,依据具体情况给予加息、停止发放新贷款,扣收贷款或提前收回贷款等经济制裁。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制定并负责解释和修改。第二十五条各分行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总行备案。第二十六条本国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四.林权证可以贷款吗?
1.以森林、林木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林地的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借款。林权抵押贷款利率不超过基准利率的5倍。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创新之处在于,它打破了长期以来银行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为主的单一格局,引入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这一新型抵押物,使“沉睡”的森林资源变成了可以抵押变现的资产。
2.扩展资料林业企业办理林权抵押贷款需具备的条件包括:持有并经过年审的《贷款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从事林业生产经营或从事与林业经济发展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活动正常且有一定的经济效益;投资与林业相关的项目,并具有一定的自有资金;有较为规范的财务制度,相关财务指标符合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林权抵押贷款
五.林权证抵押贷款政策
1.法律分析对于问题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可以接受借款人以其本人或第三人合法拥有的林权作抵押担保发放贷款。
2.可抵押林权具体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及相应林地使用权;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国家规定可以抵押的其他森林、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和林地使用权。
3.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应接受无法处置变现的林权作为抵押财产,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和牧场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等防护林所有权、使用权及相应的林地使用权,以及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等特种用途林所有权、使用权及相应的林地使用权。
行动建议无相关法律法规您可以参考《中国银监会国家林业局关于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
六.用林权证可以贷款吗?
1.根据你的林地评估值来确定。可以先找金融机构协商贷款意向,达成贷款意向后双方拟评林权值,按银行方面规定你可以按该评估值的百分之多少申请贷款了;贷款获得批准后,你委托评估机构评估,出一式三份评估报告,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