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机构对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是否免征增值税?
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2.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构办理纳税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
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4号)第一条相应废止。
4.本通知所称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
5.位于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属于农户。
6.农户以户为统计单位,既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也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农户贷款的判定应以贷款发放时的借款人是否属于农户为准。本通知所称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7.其中,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指标均以贷款发放时的实际状态确定;营业收入指标以贷款发放前12个自然月的累计数确定,不满12个自然月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营业收入(年)=企业实际存续期间营业收入/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本通知所称小额贷款,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万元(含本数)的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8.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8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9.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 计入收入总额。
10.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按年末贷款余额的1 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1.具体政策口径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9号)执行。
二.金融机构对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吗?
1.财税2016第36号附件三: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十九以下利息收入。2016年12月31日前,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2017年9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在狠抓现有政策落实的同时,采取减税、定向降准等手段,激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
2.一是从2017年12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将金融机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范围由农户扩大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享受免税的贷款额度上限从单户授信10万元扩大到100万元。
三.农村信用社对农户提供小额贷款有哪些税收优惠
1.问:农村信用社对农户提供的小额贷款有哪些税收优惠?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 计入收入总额。
2.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 比例减计收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税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11〕101号文件规定:“为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号第三条规定的‘对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所在地在县含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金融保险业收入减按3 的税率征收营业税’政策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15年12月31日。
四.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是财政部哪号文的最新相关信息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财税〔2017〕44号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五.农村无息贷款优惠政策有哪些?
1.无息贷款是政府财政贴息,即利息由政府出,贷款人不承担利息。这是农业扶持项目,一般针对农村养殖业农户的扶持。具备以下优惠政策:在当地信用社建有农户经济档案。所谓农户经济档案就是对当地农户建位一个经济上、家庭上、收入上情况的基本情况。进行评份授信后,采取信用的方式发放信用贷款,不需要抵押。在遇到一些特定情况的时候,农户可向农村信用社申请无息贷款,用于生产生活。尽管国家有统一的规定,但各个地方在不同时间都有不一样的执行方针,有着不同的项目和资金支持。打算申请贷款的,可以先去当地农业发展相关部门询问具体优惠政策,以及申请要求。申请者的贷款用途是国家支持的项目。其次,申请者的人品要好,要有信誉保证。同时,具备良好的还款能力。扩展资料无息贷款是国家为发展政策性产业而由金融部门提供资金方便、政府财政承担全部或部分利息,产业户直接向农业发展部门如农发办等申请,经批准后即可到金融部门提款经营的融资形式。
2.发放的贷款中要求提供担保人的话,是农村信用社信贷员为了更好的防控风险,了解客户,为了更好的方便收贷等原因。
如担保人在外地或不在本地区,当然不符合担保的条件,从找一个人来担保就行了。如借款人要单独自户,要身份证,结婚证(未婚证明等)证明婚姻情况。贷款人要求自款人提供的其他资料。其实不用担保也可以发放的。参考资料来源:-农民工创业无息贷款
六.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是否可以免征营业税???
1.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 计入收入总额。
2.此外,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 计入收入总额。
3.享受税收优惠的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
此外,税收优惠面向的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以下贷款
七.农村小额贷款有什么优惠政策啊,都需要什么证件
记得是三户联保吧好像。就不需要抵押品了,问题是要找的到农村里面愿意帮你担保的人一起办理。其实不太简单的,现在大部份都不愿当保人。
八.贫困户小额贷款的政策
1.贫困户每户最高可贷款5万元,并且三年内免息:按照相关规定在脱贫攻坚期内,符合以下4个条件的贫苦户每户最高可贷款5万元,由当地县级财政机构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贴息,对于农户来说也就是三年内免息,换句话说,也就是国家拿5万元无偿的给农户用三年,农户可以利用这笔钱进行生产或者创业,进而脱贫致富。
2.根据国家金融扶贫政策的相关规定,2017年农村贫困户只需满足以下4个条件,即可申请享受扶贫小额信贷政策:“三好”农民。
3.即遵纪守法好、家庭和睦好、邻里团结好。即责任意识强、信用观念强、履约保障强。即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愿望、有致富项目。无赌博、吸毒、嫖娼等不良风气;无拖欠贷款本息、被列入贷款黑名单记录;无游手好闲、好吃懒做行为。扩展资料:扶贫贷款的贴息范围:2000年1月1日起,中央财政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年度扶贫贷款计划规模(含当年新增、收回再贷、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贫贷款),在计划额度内进行贴息。
4.1998年前发放的所有扶贫贷款均不再贴息。扶贫贷款的贴息比例:根据国务院作出的“从2000年开始,把当年新增扶贫贷款,收回再贷的扶贫贷款,以及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贫贷款全部纳入当年扶贫贷款计划;财政部根据年度扶贫贷款计划给予贴息”的决定,中央财政在国务院批准的年度扶贫贷款计划规模内贴息,原则上只贴一年。
5.扶贫贷款的贴息年限:根据国务院作出的“从2000年开始,把当年新增扶贫贷款,收回再贷的扶贫贷款,以及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贫贷款全部纳入当年扶贫贷款计划;财政部根据年度扶贫贷款计划给予贴息”的决定,中央财政在国务院批准的年度扶贫贷款计划规模内贴息,原则上只贴一年。
6.扶贫贷款贴息的结算:扶贫贷款贴息实行按季据实结算。每季末由农业银行各省级分行(直属分行列其中数)汇总填报《扶贫贷款财政补贴利息结算表》,经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省级扶贫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财政部和农业银行总行;由农总行汇总后(附分省表),于次季第一个月底前报财政部,由财政部审核,并与农业银行总行结算。
7.各级农业银行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扶贫办必须认真、及时、真实、准确地按照规定做好此项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扶贫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