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个人贷款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怎么才能确保是个人财产
婚后个人贷款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用父母或者是其他人的名字买房,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后贷款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1.一方婚前独力买的房子是个人财产,这一点是没有疑问的。很多人询问的是,婚前个人按揭买房,婚后共同还月供,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吗?
2.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但对于婚前一方通过按揭购买,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不能机械地以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来确定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4.因为买房屋的钱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并且已经向开发商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证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
5.因此,只要房屋买卖行为发生在婚前,并且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房屋登记在买房人个人名下,就应当以婚前个人财产处理。
6.因此,婚前购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出已资购买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婚后一方贷款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1.如果没有特殊约定的,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参看《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四.婚后一起贷款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是的,婚后买的房即使没有一起贷款也是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五.婚后自己借钱买房属不属共同财产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3.如果婚后购房想属于个人财产,那么使用一方的个人财产,要证明或者今后属于一方财产,双方可以签订一份协议,证明是一方个人出资,而不是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并在办理公证和房产证登记时注明,这样就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了。
4.如果是父母出资,可以由父母写一份赠与书,然后注明是赠与你一方而不是双方的,然后进行公证,这样也属于你一方个人财产了。
六.婚后贷款买房是双方共同财产吗
1.为买房子而贷的款,尚未还清的部分是夫妻共同债务。也就是说,如果你们两人都无过错,以前也没有过任何约定,按照法律规定,离婚时这套房子你们两人一人一半,尚未还清的贷款也由你们两人一人承担一半。
2.至于买房时各自的家人出的钱,如果是借给你们的,也属于你们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你们两人各自归还一半。如果是赠送给你们的,则与划分财产和债务无关。具体的分割办法要看情况,比如,可以由一方获得房子的全部产权,同时承担全部还债的责任包括贷款和欠双方家人的债,再给另一方一些钱。
3.如果你们以前有过其他约定,比如,你们曾经谈好按照各自家人出钱的比例划分财产比例,或双方出资的家人也按出资比例拥有这套房子的部分产权,则必须有相应的证据比如书面协议,或双方现在仍然都认可的口头约定,才能按约定划分这套房子。
七.婚后夫妻贷款买房算不算共同财产
婚后夫妻共同贷款买房是夫妻共同财产。贷款部分也同时是夫妻共同债务。按揭房屋在贷款偿还完毕之前是分割不了的,因为按揭限制了房屋所有权人的处分权。
八.婚后按揭的那部分可以属于双方共同财产么
1.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2.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3.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
4.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5.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6.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7.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8.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3)购买经济适用房。
9.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10.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
11.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12.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
13.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14.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
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九.新婚姻法中,如果是婚后贷款买房,是用的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去贷款的!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你说的钱是男方出的,还是说首付是男方家出的,男方出的和男方家出的请你说清楚一点,因为两者的结果完全不同。
2.最高人民法院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仅仅只是修改了以往对于父母对子女购买不动产属于对自己子女一人的赠与的条款。
3.如果是男方出的,婚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房,付首付,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但是所用的钱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呀,等于说夫妻共同财产游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
4.至于贷款是男方家帮忙还的,如果男方家长有证据证明是他们还的,对于按揭的这一部分的钱,按照解释三,属于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女方不可要求分割。
但是前提是他们必须有证据能证明钱是他们给的。如果首付是男方家出的,那么恨遗憾,女方没有权利。
十.关于婚后房产和贷款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3.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