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源地贷款必须本人去办吗?
1.可以本人,也可以由受托人去。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持本人签名的申请表系统中导出并打印和学生证复印件前往县资助中心办理。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另一方可持《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从2011年开始,新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不用再签订《授权委托书》,新版合同约定,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默认为委托授权关系。
2.基本概述: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
3.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
4.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期间各项费用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贷款金额每个学生每学年的贷款金额本科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申请方式:一般来讲,贫困家庭学生需通过就读的学校向当地的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5.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采取一次申请、银行分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办法。申请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申请材料:⒈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⒉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⒊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⒋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7.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审查审批:学校有关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8.还款方式⑴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⑵学生毕业后,观看其可活动资金来还贷款;⑶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⑷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⑸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9.还款操作:借款学生在办理毕业手续时,应与银行确认助学贷款还款计划。毕业1年内,可以像银行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助学贷款还本付息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可以一次或多次提前还贷。如大学生选择提前还贷,经办银行不得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具体的操作方法如下:1登录国开行助学贷款信息网首页,再通过学生登录名和密码进入贷款信息页面2用鼠标点击左边的“提前还款申请”,进入提前还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3点击提前还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左下方的“新增”按钮,打开提前还款新增页面;4选择其中某笔贷款合同记录,点击“确定”按钮,保存提前还款申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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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源地贷款是否直接到本人手
1.不是的,生源地贷款办好后,银行会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生源地助学贷款申报及程序一贷款受理部门借款人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二准备材料准备齐全上述贫困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邮储银行存折后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三审核材料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3.四签订合同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4.特别提醒,合同中请填写存折账号,账号务必填写准确,如因填写错误造成贷款无法汇划,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5.五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
6.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六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7.(七)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代理结算行根据区资助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细表,从学生个人账户扣收相应款项。
8.特别提醒一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二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三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四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五借款人应在还款后及时与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经办银行进行帐务核对工作,防止出现问题。
三.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必须跟共同借款人一起吗?本人去不可以吗
续贷一个人就行了,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和申请表
四.办理助学贷款必须是和1共同借款人一起去吗?别的家人可不可以,但还
1.共同借款人需到场签字。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有共同借款人一起才能办理贷款的。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的材料:(一)贷款证明材料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2.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二)身份证明材料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
3.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籍证明。
4.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五.生源地贷款要学生亲自去吗?可不可以叫别人帮忙贷
1.你是第一次贷款还是续贷的学生,如果是第一次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都必须到场签订合同,续贷的话可以写委托书叫共同借款人帮你贷款。
六.助学贷款中,两个借款学生可以用同一个共同借款人吗?
1.但是已获得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原则上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条件:与借款学生的关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的父母;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共同借款人户籍条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共同借款人年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共同借款人其他条件: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2.扩展资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具备的条件贷款人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
4.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在本县(市、区)。家庭经济困难,符合下列特征之一,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农村贫困户和城镇低保户(证明材料:城乡低保证、领取低保金的存折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
5.(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证明材料:孤儿证、残疾证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7)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8)上一年度家庭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人民币(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不高于8000元;申请金额不能超过学费和住宿费总额。
6.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利率执行央行规定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提交的材料大学新生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交U盘拷贝的电子表,纸质原件2份)。
7.(2)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3)借款人录取通知书(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4)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5)借款学生在当地邮政储蓄所办理的银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对,交复印件2份)。在校大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1)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2)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3)《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p#副标题#e#(4)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5)借款学生在当地邮政储蓄的银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对,交复印件2份)。(6)借款学生出示学生证,交复印件2份。在校大学生非首次(08年、09年办理过贷款,2010年申请续签贷款合同的)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交U盘拷贝的电子件,纸质原件2份)。
8.(3)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4)借款学生出示学生证,交复印件1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及相关材料后,经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确认符合贷款条件的。
9.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贷款合同的签订并完善相关手续。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下列事项:共同借款人应为借款人的父母,父母均外出打工的,可由父母委托其近亲属为共同借款人,但需要出具委托授权书(样表见附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生父母要及早邮寄委托授权书)。
10.《申请表》所填共同借款人与签订合同的共同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同时到场签订贷款合同。续签合同的在校大学生,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因故不能同时到场的,其中一方可以委托另一方代为办理,但需提交委托授权书(样表见附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1.申请续签合同的,现申请表中的共同借款人需与原合同中的共同借款人为同一人,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按新申请贷款的程序办理并提交新申请贷款所需的材料。
12.所签贷款合同只有在县资助中心收到学生所在高校寄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后,贷款合同才正式生效。
13.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没有收到“回执”,合同自动失效。回执单上一定要准确填写学校开户银行的名称、行号及帐号。实到具体处室,安排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注:在山东、福建等地开始实行网上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主体及还款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参考资料:――大学生助学贷款
七.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交材料时本人不去行吗?
1.不行的,我刚办过,要你和你父母中的哪个共同借款人都去,因为在教育局交完材料后马上就要到银行签合同,银行随对材料审得不严但一定要本人签字哟,程序不能乱的
八.生源地助学贷款家长必须到场吗
1.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家长一同前去,助学贷款合同的共同借款人应为借款人的父母,需在现场进行签字确认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如借款人是孤儿且没有法定监护人,则可由包括近亲属在内,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低于60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扩展资料:申办助学贷款材料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籍证明,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贷款还款期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
2.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参考资料来源:—助学贷款参考资料来源:—生源地助学贷款
九.生源地助学贷款已经贷款的第二年还需要学生本人去吗
还是回去一下,这样好些,因为自己不回去的话,可能贷不到,不过不同的地区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