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化建设
电子商务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 易发商贸网 » 资讯 » 生活理财 » 财经知识 » 公司借风投公司贷款的风险(从金融公司贷款有哪些风险)

公司借风投公司贷款的风险(从金融公司贷款有哪些风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0-13  浏览次数:991

&公司借风投公司贷款的风险&/


一.向担保投资公司贷款有风险吗?

1.向担保投资公司贷款肯定有风险,任何贷款均是有风险的。风险,就是生产目的与劳动成果之间的不确定性,大致有两层含义:一种定义强调了风险表现为收益不确定性;而另一种定义则强调风险表现为成本或代价的不确定性,若风险表现为收益或者代价的不确定性,说明风险产生的结果可能带来损失、获利或是无损失也无获利,属于广义风险,所有人行使所有权的活动,应被视为管理风险,金融风险属于此类。

2.而风险表现为损失的不确定性,说明风险只能表现出损失,没有从风险中获利的可能性,属于狭义风险。风险和收益成正比,所以一般积极进取的投资者偏向于高风险是为了获得更高的利润,而稳健型的投资者则着重于安全性的考虑。

二.一个企业找风投融资,请问风投有什么好处呢??风投是有股份还是收利息借给企业呢??谢谢!

1.其实现在风投唯一的好处就是可以拿到一笔无需偿还的资金当然你要付出股份,用这笔钱迅速拉开与同类起跑型企业的距离。

2.但现在由于VC的收益率逐渐下降,而且风险难以控制,加之全球性的经济趋向难以短时间内好转,风险投资在给企业投资的时候往往提出很多的制约条款,比如说赎回等。

3.风险投资的方式有三种:一是直接投资。二是提供贷款或贷款担保。三是提供一部分贷款或担保资金同时投入一部分风险资本购买被投资企业的股权。但目前风投的主要推出方式是IPO以后的二级市场公开抛售,这样的投资回报最高也最安全,平均200 以上。

三.企业融资有哪些风险,如何防范

1.企业融资的风险有:按风险性质不同分类:违约风险即不能按期归还到期债务,导致企业信用受损甚至引起法律拆讼的可能性。

2.机会风险指融资企业在融资决策及融资方案实施的过程中,因为选择了一方案或机会,从而失去其他机会的可能性。

3.法律风险融资企业在融资方案设计及实施过程中,由于某些环节违规、造假或欺骗行为,导致触犯刑律的可能性。

4.按风险产生的破坏力不同分类:局部风险即对企业短期内或部分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如费用损失、信誉受损。系统风险即影响到企业生存或使企业的发展方向产生重大变更,可持续发展到影响的可能性。企业融资风险防范的措施有:提升企业信用等级,提高融资水平。建立科学融资结构,有效规避融资风险。需要做到对各种渠道得到的资金予以权衡,从企业自身发展出发,考虑到经营成本、投资收益等多个方面,将资金的投放和收益结合起来,在融资之前做好决策,以免出现失误。

5.企业需要从资本结构的角度出发,建立科学的融资结构体系,使得各种融资方式之间可以相互补充,优化融资结构,从而有效规避融资带来的风险。

6.提高管理力度,做好企业融资风险防范工作。健全和完善企业融资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扩展资料:企业常见融资中的法律风险:民间融资中的刑事法律风险民间融资可能是几种融资方式中风险最大的,其最主要的风险在于,与非法集资之间只有“一纸之隔”。

7.民间融资沦为非法集资的风险具体有两种:1其一是构成集资诈骗罪;2其二是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银行贷款融资中的刑事法律风险向金融机构贷款仍然是当前我国企业解决融资问题的主要渠道。但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着企业信用低、财务管理混乱、固定资产少、经营活动不透明、财务信息不公开等问题,这些恰好与银行对信贷资金安全性、收益性的要求形成强烈的反差,银行在对中小企业进行审查监督时成本明显增加,由此导致银行贷款给中小企业的积极性降低。

8.为了减小自身的风险,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往往设置了更为严苛的标准和程序,以致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的难度大大增加。

9.中小企业为了获得银行贷款资金,在融资过程中可能会不择手段,采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等方式骗取银行贷款等,由此而引发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高利转贷罪、合同诈骗罪的刑事法律风险。

10.由于贷款诈骗罪不存在单位犯罪的情形,从理论上说,公司、企业作为单位本身不会引发贷款诈骗罪的风险,但在贷款过程中,其同样可能面临因贷款所引发的其他刑事法律风险,合同诈骗罪就是其中的风险之一。

11.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企业十分明显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签订、履行借款合同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就将引发合同诈骗罪的刑事法律风险。

12.企业将被判处罚金,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就可能会面临拘役、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刑罚。

13.企业融资按照有无金融中介分为两种方式: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是指不经过任何金融中介机构,而由资金短缺的单位直接与资金盈余的单位协商进行借贷,或通过有价证券及合资等方式进行的资金融通,如企业债券、股票、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内部融资等。

14.间接融资是指通过金融机构为媒介进行的融资活动,如银行信贷、非银行金融机构信贷、委托贷款、融资租赁、项目融资贷款等。

15.直接融资方式的优点是资金流动比较迅速,成本低,受法律限制少;缺点是对交易双方筹资与投资技能要求高,而且有的要求双方会面才能成交。

16.间接融资:相对于直接融资,间接融资则通过金融中介机构,可以充分利用规模经济,降低成本,分散风险,实现多元化负债。

17.但直接融资又是发展现代化大企业、筹措资金必不可少的手段,故两种融资方式不能偏废。具体的企业融资途径:方略一:无形资产抵质押拥有专利权,著作权的中小企业可尝试以此财产权为抵押物,获得银行贷款。

18.方略二:动产托管对于大量生产型和贸易型企业而言,由于没有合适的不动产作抵押物,可请社会资产评估,托管公司托管的办法获取银行贷款。

19.方略三:互助担保联盟中小企业互助担保联盟重点解决企业在融资过程中的担保和反担保问题。它的优点是一次评估信用,较长时间享用。质量和规模相近的企业互保,节约了担保费用、降低了融资成本。方略四:生产用设备按揭贷款由保险公司介入企业融资的新形式。其主要形式是生产用机械设备按揭。为新置和更新设备的中小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升产品档次和竞争力提供了一条融资通道。方略五:典当融资典当是以实物为抵押。以实物所有权转移的形式取得临时性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典当融资手续简便,大多立等可取。即使是不动产抵押,也比银行要便捷许多,不问贷款用途,钱使用起来十分自由。方略六:银行创新品种目前银行创新融资品种琳琅满目,如抵押贷款方面有国债外汇存单作为质押物的贷款,有标准仓库质押贷款;在贸易融资方面、有买方信贷、打包贷款、保函,保理,福费廷等品种。

20.方略七:风险投资目前风险投资公司、风险投资基金如雨后春笋般进入中国,为许多创业型中小企业提供了强大的资金支持。

21.参考资料来源:--企业融资--融资风险控制中国经济网-财经滚动新闻-中小企业融资有什么风险?

四.找投资公司贷款安全吗

还有就是看利率,一般高于基准利率30 左右正常,过高了你的融资成本就很高。

五.企业向风投融资是怎么回事,比如我公司融资一百万,让出百分之十股份,那么~风投公司的利益是什么?只有

1.先不忙采纳其他的啊。风投公司,要投资你。首先你的企业或者产品在未来会有很大前景,而且发展快。股份获利,比如你现在的公司市值100万,他投资你100万,获得50 股份。但是你通过这笔钱能够快速把公司发展起来。一年以后公司市值1000万,那么他的股份就价值500万。盈利获利,公司利润收益稳定。比如你公司市值1000万,而且每年净利润。那么他投资你,股份价值不变,但是却可以分红。上市获利,公司上市的时候,本身的股份会被稀释,但是上市之后每股的价值翻了几十倍,你说他利润高不高。这一切的前提,是你公司前景好,但是你公司资金不足,你可以借助投资资金更上一层楼,同时投资公司也借助你的才华分红。

六.企业融资风险有哪些

1.按风险性质不同分类:违约风险,即不能按期归还到期债务,导致企业信用受损甚至引起法律拆讼的可能性;道德风险,主要是指融资团队在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资本管理和融资过程中,由于企业团队个人原因产生的使企业利益受损的可能性,如资金体外循环等;机会风险,指融资企业在融资决策及融资方案实施的过程中,因为选择了一方案或机会,从而失去其他机会的可能性;法律风险,融资企业在融资方案设计及实施过程中,由于某些环节违规、造假或欺骗行为,导致触犯刑律的可能性。

2.按风险产生的破坏力不同分类:按风险的破坏力及波及面大小不同可以分为:局部风险,即对企业短期内或部分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如费用损失、信誉受损;系统风险,即影响到企业生存或使企业的发展方向产生重大变更,可持续发展到影响的可能性。

3.按融资工具不同分类:这也是很常见的风险分类方式之一。每种融资工具的风险度和风险表现不同,包括:中长期贷款,如利率风险;外汇融资,如汇率风险;短期资金拆借,如系统风险;境外机构融资,如融资骗局。

4.按融资性质不同分类:债权性融资风险;权益类融资风险。按资金流程的不同阶段分类:该种分类的方式,便于融资企业在融资的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风险控制策略,按风险性质不同分类:融资诊断与评估阶段,如决策风险;寻找融资渠道阶段,如融资骗局;资金运用阶段,如流动性风险;资金归还阶段,如违约风险、诉讼风险。

七.企业间借贷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1.(一)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因违背相关法律规定,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2.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的规定,企业之间不得办理借贷或变相借贷融资业务,企业之间签订的这种合同为无效合同。

3.如:约定不论盈亏一方均固定收回本息的联营行为;约定一方向企业投资,但不论企业是否盈利,均固定收回本息的投资行为等,在实践中都将会被认为是变相借贷行为而归于无效。

4.(二)企业获得金融机构贷款以后转贷的,有可能触犯法律关于高额转贷的禁止性规定,被认定为无效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5.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借款,本身就是为了满足自身的资金需求。如果企业在获得借款以后,高额转贷牟利,扰乱金融秩序,危害国家金融安全,违背企业借贷的初衷,不但借贷行为本身无效,而且将有可能触犯刑律,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6.(三)企业与公民之间以借贷为名,进行非法集资或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行为无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一条:“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司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

7.”的规定,企业与公民之间的借贷行为原则上是有效的。此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对企业与公民之间的借贷效力进一步做了明确和细化:“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

8.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9.”因此,如果企业与公民之间以借贷为名,进行非法集资或发放贷款,也将被依法认定为无效。(四)无效企业借贷行为的法律后果对借贷本金应予归还出借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借款人未按判决确定的期限归还本金的……”和《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四条……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

10.除本金可以返还外……”的规定,借贷本金作为无效借贷合同的标的物,应当全额返还给出借方。《合同法》就合同无效的后果也有详细的规定。合同无效的应返还原物或资金,缔约双方都有过错的,根据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对借款利息予以收缴并处以相应罚款。迟延归还本金的,借款人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对自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还款期满之日起,至法院判决确定借款人返还本金期满期间内的利息,应当收缴,……借款人未按判决确定的期限归还本金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11.”和《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四条……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的规定,在借贷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对合同中约定的利息不予保护,应予收缴,并对借款人处以相当银行利息的罚款。

12.根据《贷款通则》:“第七十三条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股份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擅自发放贷款的;企业之间擅自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出借方按违规收入处以1倍以上至5倍以下罚款,并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取缔。

13.”的规定,企业违规借贷的,出借方有可能受到1倍以上至5倍以下罚款。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二十二条设立非法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没收非法所得,并处非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14.”的规定,对设立非法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可能处以所取得利息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或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15.出借人有可能丧失担保利益在企业间的借贷行为中,因借款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无效,对出借方是重大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16.”因此,一旦借款合同被认定无效,担保合同作为从合同也会被认定无效。出借人将无法获得或获得的担保利益将会大打折扣,在借款人无法偿还本金的情况下,出借人在一定程度上将丧失收回本金的保证。

17.企业借贷无效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8.和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的规定,如果企业套取金融机构资金转贷牟利或非法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有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八.公司向股东借款用于投资是否存在税务风险?

1.公司向股东借款用于投资,只要依法纳税,就没有税务风险。公司向股东借款用于投资是否存在税一个公司注册资本10万,另跟股东借款100万,110万全部用于投资,公司盈利后就分期还股东的借款。

还借款不用交所得税,但股利分配要,这样做合法。

九.与投资公司合作有风险吗

1.投资的特点投资是一种特殊的技术创新与资本运作相结合的投资形式,其目的在于促进新技术成果商品化、产业化,以获得较高资本收益的一种投资行为。

2.风险投资起源于美国,1946年在美国波士顿成立了全球第一家风险投资公司--美国研究与开发公司。自此,风险投资这一资本、管理与高科技等高度融合的特殊运营体系逐渐为世人所识知。特别是从1970年以来,被认为是创新企业增长和经济发展发动机的风险投资,促进了美国的创新技术与金融市场的结合,对中小科技企业的不断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3.风险投资培育了许多世界知名的大公司,诸如微软、英特尔、康柏、戴尔、思科思科、太阳系统、联邦快递等公司均曾得益于风险投资提供的最初启动资本,并在其高速发展的不同时期通过新兴风险资本市场融资,这些公司现都已在各自的行业中成为领导者。

4.风险投资作为现代金融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传统的银行贷款有着截然不同的性质和业务。风险投资与企业之间是一种股权产权关系,并且是通过投资于高增长、高风险的产业,追求高收益回报;而银行与企业之间只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借贷资金主要考虑低风险、安全保值。

分享与收藏:  资讯搜索  告诉好友  关闭窗口  打印本文 本文关键字:

新闻视频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