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潍坊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限购查询证明
二.潍坊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1.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最低月缴存额;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含内,可以申请购房贷款;职工首次及二次申请贷款的,需支付购房款20 含以上的首付款;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山东潍坊公积金贷款自己需要准备哪些证明?都去哪里开?
收入证明有固定的格式,月薪3000左右差不多就可以贷30万。能不能贷30万主要还看年龄
四.潍坊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需要的材料,第一套房没用过
1.网签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个人住房状况证明;房管局开具的借款人及配偶携带身份证件、结婚证原件;缴纳住房维修基金的凭证;首付款凭证。
五.潍坊公积金贷款最多能贷多少
1.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应视个人收入以及信用情况而定,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计算方法如下:2018年8月20日起按以下政策执行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以下四项中的最低值确定:一不得超过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最高额度,同时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借款人及配偶双方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2.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维持现有贷款额度的规定不变。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当个贷率低于80 且持续3个月以上时,恢复与首次贷款相同的额度;当个贷率接近90 ,贷款开始实施轮候且持续3个月以上时,在目前首次贷款额度规定的基础上各降低5万元。
3.借款人单方含单身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现借款人及配偶双方均连续正常缴存首次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各降低5万元。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单方缴存首次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各降低5万元,当个贷率低于80 且持续3个月以上时,恢复与首次贷款相同的额度。
4.当个贷率接近90 ,贷款开始实施轮候且持续3个月以上恢复在单方缴存首次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各降低5万元。
5.二不得超过总房款扣除申请时按规定比例支付首付款后的剩余房款。购房合同中共有权人是夫妻之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人的,按借款人所占房屋价值扣除按规定比例支付首付款后的剩余房款为最大贷款额度有具体比例分割的按具体比例分割,无具体比例分割的按平均分割比例。
6.三按借款人申请时夫妻双方缴存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计算;借款人为夫妻双方单方含单身缴存的,按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计算。
7.可计算贷款额度的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确定:借款人及配偶需连续正常缴存12含个月以上账户的余额可用于计算贷款额度。
8.借款人的配偶在异地缴存公积金的不合并计算余额;但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的可用于合并计算;借款人及配偶申请贷款前12个月内有存在补缴行为是否认定连续缴存,按有关规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9.四贷款期限5年以下含5年的,月应还款额不得超过夫妻双方月收入总额的50 不含1年期内的贷款;贷款期限5年以上的,月应还款额不得超过夫妻双方月收入总额的40 。
10.计算公式: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 商业贷款类贷款月还款额 消费类贷款月还款额 担保类月还款额 ···/家庭月收入≤50 或40 。
11.借款人可用于偿还贷款的月收入以信息管理系统中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借款人及配偶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以双方的缴存基数合并计算,借款人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已婚的,以借款人本人缴存基数加配偶的月收入计算(配偶的月收入统一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单身的仅以借款人本人的缴存基数计算。
12.借款人所购房屋建筑面积在144含平方米以内的首套房且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按比例缴纳、贷款期限达到最大可贷年限、申请前公积金账户余额充足,借款人及配偶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因月还款额占家庭月收入规定比例计算可贷额度不足25万元的,贷款额度上限按照25万元确定。
13.借款人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因月还款额占家庭月收入规定比例计算可贷额度不足20万元的,贷款额度上限按照20万元确定。
14.借款人可用于偿还贷款的月收入认定标准:按照借款人及配偶双方、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进行认定,由系统自动计算完成。
15.借款人及配偶均在本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论配偶是否连续缴存满12含个月,可合并计算认定借款人可用于偿还贷款的月收入。
16.除单位在每年基数调整月份正常调整之外,缴存基数在申请贷款前临时调整的,按申请当月之前的12个月的平均基数计算。
17.借款人在本地缴存,配偶在我市未缴存公积金的按照单方缴存认定,配偶月收入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申请异地贷款的按照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载明的缴存基数认定借款人可用于偿还贷款的月收入。
18.最终贷款额度的确定标准:按照借款人及配偶双方、单方缴存,借款人的缴存比例确定的额度上限;所购房支付首付款后的剩余房款;首次与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倍数;月还款额占借款人家庭可用于偿还贷款的月收入规定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上限中的最低值确定。
19.扩展资料: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一借款申请人咨询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20.二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1.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22.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23.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4.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25.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26.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五银行放款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六按月还款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参考资料:潍坊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额度计算
六.在潍坊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审批步骤是怎样的?
1.公积金中心接收申请经办人初审借款人资料,中心组织受托银行和担保公司一起进行考察,考察人提出考察意见,中心审贷小组批复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经办人准备并通知借款人签定相关合同借款、抵押、质押、担保、办理住房抵押。
七.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帐号及个人顺序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借款申请书。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7份,如有共同还款人,需要共同还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借款人户口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有共同还款人且户口不在一起的,需提供共同还款人的户口、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借款人购房合同原件2份。不低于房屋总价30 的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2份。借款人近期一寸照片2张,共同还款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六分简体名章各一枚。办理公积金贷款担保所需其他资料。购房合同16页B5纸印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