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贷款担保人能变更或取消吗
1.一般来说,在借款人还清贷款以后,贷款担保人就不存在担保责任了。贷款担保人想要解除担保的话,则要看担保人和借钱方以及贷款机构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的相关规定。通常来说,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钱方的连带关系都是存在的,若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期限到期,那么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自动解除。
2.另外,在执行担保的历程中,需要是借贷和担保三方共同约定解除担保,才能在担保执行的历程中解除担保关系。
二.贷款期间可以更换担保人吗
1.根据相关规定,贷款期间是可以更换担保人的,但是借款人申请变更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的,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借款人首先向贷款科(或所在管理部、分中心,下同)提出申请,经贷款科同意,由贷款科向贷款经办银行开具《贷款担保人变更通知书》。
2.银行经办人员应按照《贷款担保人变更通知书》的内容,通知借款人、新增担保人、原所有担保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银行现场签订《贷款保证人变更协议》,本人签字并按手印,协议各方签字齐全后,担保人变更有效。
银行经办人员根据变更内容,修改贷款担保人信息,并通知贷款科变更手续完成。贷款科解冻被替换担保人帐户,冻结新增担保人帐户。各委托银行应严格执行以上规定,因借款相关人员签字不真实引发的合同纠纷,由经办银行承担。
三.贷款担保人可以换吗?
1.是否可以更换担保人一方面需要担保人和银行协商,另一方面银行为资金安全还需有变更后的担保人进来代替元担保人的身份。
所谓担保就是在借款人还不了所借的钱,由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这样出借人的风险就降低了。一般来说,出借人所要求的借款人和担保人都要有该笔贷款的还款能力。因此,贷款种类和金额的不同所要求的担保人的资质也不同。
四.银行贷款担保人可以更换吗
1.根据《担保法》和《贷款通则》相关规定,借款人申请变更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的,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借款人首先向贷款科或所在管理部、分中心,下同提出申请,经贷款科同意,由贷款科向贷款经办银行开具《贷款担保人变更通知书》。
2.银行经办人员应按照《贷款担保人变更通知书》的内容,通知借款人、新增担保人、原所有担保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银行现场签订《贷款保证人变更协议》,本人签字并按手印,协议各方签字齐全后,担保人变更有效。
3.银行经办人员根据变更内容,修改贷款担保人信息,并通知贷款科变更手续完成。贷款科解冻被替换担保人帐户,冻结新增担保人帐户。各委托银行应严格执行以上规定,因借款相关人员签字不真实引发的合同纠纷,由经办银行承担。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
4.作为担保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与本案无牵连;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五.房贷的担保人可以更换吗?
1.房贷担保人的条件:作为住房贷款担保人条件应该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工作、收入相对稳定;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账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他不良债务;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或撤销担保之前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
2.自然人担保应提供担保人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及住房公积金帐号,并与受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可以向银行申请更换担保人,房贷担保人只要通过银行同意,并满足以上担保条件就可以更换。扩展资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3.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76部司法解释共3部部委规章共1部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4.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贷款担保人
六.银行贷款担保人能取消或变更成他人吗?
1.可以申请变更,但是不能直接取消,到原贷款办理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核同意,新的担保人资质合格,可以变更的。
七.贷款找的担保人可以“中途”更换吗
当然可以,只要贷款方同意就可以,贷款方看的是你提供的不论是物保还是人保,只要价值够,他都是愿意的。贷款方看重的是价值保障能力,而不是相信某一个人。
八.银行贷款担保人能否更改
银行贷款业务更换担保人是可以的,前提是银行要同意,但是会比较麻烦,这个就要看银行具体怎么做了
九.个人贷款如何变更担保人呢?
1.更换担保人方式如下:涉及合同法问题,担保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变更担保人需要征得债权人同意,双方需要签订新的书面担保合同。
2.涉及变更后的担保方式问题,担保人与债权人要在新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方式,未约定的认定为连带责任。《担保法》规定:第五条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第十三条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第十四条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
第十六条保证的方式有:一一般保证;二连带责任保证。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