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助学贷款中间有一年没续贷,还可以续贷吗,不要猜,要拿出证据
1.助学贷款中间有一年没续贷也可以贷款,只要符合贷款条件即可申请。申请助学贷款条件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的中国国籍的自然人具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申请教育助学贷款的学生除外),能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在贷款银行开立储蓄存款户,并存入不少于消费总额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及预期要发生的抵押登记费、公证费、保险费等费用能为个人消费贷款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的担保措施贷款用途符合指定的范围申请助学贷款材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2.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扩展资料:助学贷款逾期处理助学贷款的周期为10年,利率按基准利率执行,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全额补贴,毕业后,就要自行支付利息。
3.考虑到部分学生出校后不一定能够及时就业,国家还设立了毕业后两年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学生只需要支付利息,不用偿还本金。
4.但由于对政策的不理解,很多学生认为宽限期就是不用还款也不需要支付利息。因此,造成了部分逾期还款的现象。如果非恶意逾期,可向银行进行解释说明,取消个人的不良信用记录。如果信用报告中确实有负面信息,也不要气馁。这些信息经过一定年限以后就会从信用报告中删除,而且,只要个人在以后的信用活动中做到诚实守信,随着时间的推移,新的、良好的记录会逐渐刷新、替代旧的、负面的记录。
参考资料来源:—个人助学贷款参考资料来源:—助学贷款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隔年能否续贷(中间一年未贷
1.因为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2.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所以你隔年贷款也是可以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如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3.扩展资料在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时,准备好身份证原件、《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须由学生亲笔签名即可。
如果需要更换共同借款人,那么新共同借款人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大家在当地县级中心拿到贷款回执单以后,一定要及时送到所在学校的学生资助中心,请老师将信息录入系统。否则,续贷申请将难以得到批准。参考资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可以只贷一年吗?不续贷那些申请材料就可以不用填了吧?怎么还贷款的呢?
1.可以,不续贷申请材料就可以不用填。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借款学生毕业后,要求开始偿还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是通过支付宝账户还款的。需要注意的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正常还款日是12月20日之前,最后一年还款日为9月20日之前。如果逾期未还,记住尽早还款,每月20日支付宝都可以进行逾期还款的。扩展资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主要规定如下:申请条件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③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④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⑤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2.办理程序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贷款金额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参考资料来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四.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如果上一次没有贷,下一次还能续贷吗?
1.符合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学生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之一组成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一)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3.(二)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如借款人是孤儿且没有法定监护人,则可由包括近亲属在内,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低于60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
五.对于助学贷款,如果第一年贷了,第二年没贷,那么第三年能否续贷?如果能,需要哪些材料和程序?请明示
这种情况你需要打电话到资助中心问下、但是那人肯定会问你为什么第二年没办、你找个好点的理由。如果可以办、你应该有学校的贫困证明吧、拿着这证明还有其余的资料和以前的都一样。
六.生源地助学贷款去年贷了,今年由于某些原因无法办理,明年还可以续贷吗?
可以的,这个不影响,因为是每年办一次手续。只要你符合办理条件,材料什么的齐全就可以了
七.生源地贷款续贷要是上一年的合同不在,还能不能续贷
1.这是所需材料,到当地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就行在校大学生非首次(08年、09年办理过贷款,2010年申请续签贷款合同的)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交U盘拷贝的电子件,纸质原件2份)。
(2)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3)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4)最近一个年度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出示核对,不上交)。(5)借款学生出示学生证,交复印件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