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重庆公积金贷款之后,公积金里面的余额可以提取出来吗
1.符合条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
2.“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3.职工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4.(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
5.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二.重庆住房公积金款办了后还能提取余额吗?
1.回答如下:关于提取公积金还贷问题: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后,可以提取夫妻双方的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的本息。
2.提取的方法一般有两种:A、将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全部提出来冲还贷款本金帐户内需留有一定余额,各地规定不同,冲还本金后,贷款的本金减少,总利息也减少。
3.月供或年限将重新计算:如果选择年限不变的,重新计算后月供将减少;如果选择月供不变的,还款年限将减少。
4.B、提取公积金后与你的还贷卡“关联”,比方说你的月供为1500元,提取5万元后与还贷卡关联,此后你10个月不需往卡里存钱,由公积金的钱来还贷款。
5.提取手续:携带贷款合同、还贷卡或公积金卡、本人身份证、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如果配偶公积金也要提取的话,还要带上结婚证、身份证、配偶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到贷款银行或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手续。
6.如果你与银行已经签订了“贷款合同”,担保费也交了不知有无公证过,公证费不多,放款的时候要办一个银行卡还贷,其它没有什么费用。
三.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后里面的余额怎样取出来
1.如果买房购房时没有使用住房公积金,可在买房之后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材料就是购房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如果买房的时候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但是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在在买房之后提取额度公积金账户余额。如果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后准备再次购房,可按贷款购房提取公积金,提取额度为扣除用于计算贷款额度后的账户余额。
2.如果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办理提取,可提取公积金贷款还贷应当提取而未提取的额度。提取材料就是还房贷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扩展资料: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职工有如下情形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一)购买、建造、修复、翻修自用住房;(二)退休和退休;(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终止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四)到国外定居;(五)偿还购房贷款本金和利息;(六)房屋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参考资料:住房公积金-
四.重庆公积金贷款为余额多少倍
1.按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只要是连续缴存了一年以上的市民,便可通过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
2.而在贷款前,需要查询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按账户余额的15倍予以贷款,但个人总额不能超过40万元,如果夫妻双方都有住房公积金,且余额足够,夫妻双方可以贷到最高限额为80万元的贷款。
只要是连续缴存了一年以上,应该是可以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