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河北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需要什么材料
1.续贷所需材料: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即不需加盖公章)。首次申请需由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同时前往受理现场;续贷时由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其中一方前往现场申请即可。
二.河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详细点
1.河北省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流程贷款申请凡准备申请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和今年度被录取新生均可在2009年7月15日后登陆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初次登记必须使用真实身份证号进行系统注册,注册成功后,即可按所给初始密码及真实身份证号进入系统,并按照申办要求填写贷款申请表。
2.提示:在所填写的各项信息提交前可以进行修改或保存,但确认提交后所有信息不能再行修改信息。注意:每年的一切操作都在每年系统开放期限内进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7月10日开始至10月30日止,请学生近期内随时登陆河北省教育厅资助网查看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是否开通。
提交申请后的学生可打印贷款申请基本情况表。到生源地民政部门加盖印章,并持相关采纳哦
三.河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需不需要先进行网上申请,还需要什么手续?
1.需要那个盖了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要证明是家庭经济困难…具体可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
四.第二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手续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一年一贷,手续和第一年一样。贷款申请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籍证明。
2.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3.合同签订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4.合同回执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5.贷款发放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6.扩展资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填表说明:本表是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批表。
7.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如实填写表内所列示的各类信息。借款学生户籍所在地应为本县(市、区);借款人必须是已被国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学校正式录取。
8.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借款学生家庭确实为经济困难家庭,借款学生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9.共同借款人主要是指借款学生父母。如借款人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0.借款学生应根据录取院校、专业的学制选择申请贷款的期限。贷款期限上限为“在校年限 10年”,最长不超过14年,最短不低于6年。资格审查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查意见需加盖公章。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助学贷款,其目的是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11.而贷款对象中的家庭经济困难生,是指高校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本专科学生。
12.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申请时无需抵押和担保,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13.国家出台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目前已经在全国多个省市积极试点,大部分城市已开始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需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
14.若高校学生需要了解更多有关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政策和信息,可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进行了解和助学贷款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五.河北省怎么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具体步骤
1.凡准备申请的学生现在均可以从互联网登陆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初次登记必须使用真实身份证号进行系统注册,注册成功后,即可按所给初始密码及真实身份证号进入系统,并按照申办要求填写贷款申请表。
2.需要提醒的是,在所填写的各项信息提交前可以进行修改或保存,但确认提交后所有信息不能再行修改信息。提交申请后的学生可打印贷款申请基本情况表。到生源地民政部门加盖印章,并持相关证件在校生凭身份证、学生证、新生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共同借款人证件到当地信用社县信用社或县所属联网信用社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事宜。
经县联社审核批准贷款后即可签定贷款协议。本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将截止到10月30日请采纳。
六.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流程是什么?
1.申报程序贷款申请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籍证明。
2.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3.合同签订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4.合同回执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5.贷款发放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6.合同变更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7.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扩展资料助学贷款利息相关知识国家助学贷款以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8.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学生毕业后实际偿还的利息,将按照当年同期利率执行。国家、生源地利率优势助学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两者都一样的。在校期间免息,毕业后一次性还款免息,分期还款需还息。生源地贷款最长还款年限比国家助学贷款更长一些,说白了就是本息总额是生源地贷款更大,平时还款压力是国家助学贷款较重。
参考资料-生源地助学贷款
七.2010河北省生源地新生助学贷款流程
1.2010年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流程2010年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进行办理,具体办法如下:一学生在线系统使用对象:1在校生续贷:08年、09年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贷款”,2010年仍然需要办理贷款的学生;2在校生新贷:以前未办理,2010年需要办理贷款的高校在校学生;3新录取学生:2010年新考取大学,需要办理贷款的学生;42007年办理贷款的学生无需使用本系统,只需将合同后附着的回执在学校填写完整,加盖学校公章,签字按印寄回庆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回执需一式两份。
2.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有关操作流程:登陆系统。贷款申请必须通过csls。cn或A:续贷学生登陆系统针对009年已经获得贷款,2010年再次申请的学生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3.2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3选择“省”甘肃省、“市”庆阳市、“县”庆城县、“资助中心”庆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4输入个人18位数身份证号码,密码为8位数生日如:9910102。5输入验证码即可登陆系统。B:新贷学生登陆系统针对新录取学生、以前未办理过贷款的高校在校学生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4.3注册用户协议条款中,点击“同意”。4输入姓名中间不能空格,18位数真实有效身份证号码,选择“资助中心”。例:学生要在庆城县办理生源地贷款,则依次选择“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庆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5输入“毕业中学”。6输入就学信息,点击“高校名称”后面“选择高校”,输入就读学校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就读高校前面“选择”按钮如找不到高校名称,表示该高校学生不能贷款,点击“确定”。
6.依次录入“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选择“专业科类别”,录入学号、入学年份、学制、学历。注:新录取学生的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都要严格按照通知书内容填写,学号可以不填;在校学生的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都要严格按照学生证上的内容填写,学号必须填;入学年份为考取大学的时间,即进入大一阶段时间。
7.7点击下一步,设置“登录名”、“密码”、“安全信息”。登录名和密码用于登录系统,注册后请牢记。安全信息用于找回密码和保护个人信息,务必填写。8依次录入“个人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以上各类信息尽量填写完整,以免影响贷款审批,“联系人信息”可以填写直系亲属有关信息。
8.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因信息填写不完整,导致学生贷款审批被拒绝,由学生自己负责注:联系电话填写方式为区号加号码,如0934322222以下均同此方式。
9.9页面弹出提示“注册成功”,点击“返回”,使用刚注册的登录名和密码登陆。10登录系统之后,上述“个人信息”,“就学信息”等信息都可以修改,修改之后点击提交。在线申请1点击左侧选择栏目中“贷款申请”,点击“新增”,选择“贷款金额”,“贷款年限”“申贷原因”依次录入“贷款原因描述”注:贷款金额只能选择输入学费 住宿费最低标准,最高限额为6000元。
10.如某学生学费为4500元,住宿费为800至1200元,则贷款金额为4500 800=5300元;如某学生学费为9000元,则贷款金额为6000元。
11.贷款年限最长14年,具体计算方法:新录取学生=学制 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高校在校生=学制-已读年限 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
12.“贷款证明出具单位”、“出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至少为村委会社区一级的。如在录入以上信息时,不能确定出具单位名称、出具日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可以暂时不填。等打印出申请表格、盖完章后在补录到系统中去2输入共同借款人信息续贷学生可以在下拉框选择原来的共同借款人,也可以选择新增,重新增加一个共同借款人,新贷学生直接选择新增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必须是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13.3账户信息,代理结算机构选择“支付宝甘肃”注:支付宝账号将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录入合同信息时系统会自动生成,并打印到合同上,学生在合同上可以知道自己的支付宝号码,支付宝操作办法将后期通过网站或县资助中心通知学生。
14.4点击“提交”,系统会弹出提示,表明申请提交成功,点击“返回”后,点击“选择”选中所列申请表,再点击“导出申请表”,另存为word文档后,直接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
15.学生持打印的申请表到村委会社区、毕业中学只指新录取学生等部门加盖公章。学生持申请表一式两份,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的户口本续贷的不要、学生证在校生、录取通知书和收费标准新录取学生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与共同借款人一起到县资助中心现场确认,审查资格,并签订合同在校生续贷、新贷可在2010年7月20日——8月13日办理,新录取学生在8月120日办理。
16.学生持贷款合同和贷款证明到学校办理回执。并将回执一式两份盖章后寄回县资助中心截止日期为2010年9月15日,以县资助中心收到时间为准,过期责任学生自负。
17.三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已被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18.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户籍及家庭居住地均在本县。符合以下特征之一,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①各级地方政府确定的农村和城镇低保家庭;②领取社会救济和福利的家庭如孤儿、残疾人家庭;③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④家庭经济状况恶变如自然灾害影响,主要劳动力来源的家庭成员伤、残、病、亡等且无其它经济来源的;⑤其它特殊困难。
19.新贷学生必须取得高校或中学的贫困生摸底资格。此系统为生源地贷款学生专用数据系统,学生个人贷款信息,放款信息,还款信息都可以查询,并可在网上提出提前还款申请和还款操作。
20.还款部分的网上操作说明将在后期通过本网站发布。贷款程序及信息系统有关操作仍然在不断完善中,如有更新会及时通过网络、报纸、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发布,请拟申贷学生予以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