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贷款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
1.贷款担保人的条件:担保人年龄必须在18-65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担保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时足额还款的能力;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2.担保人一般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当借款人不能还款时,担保人需替其还款,可以用父母为子女担保贷款。申请资料:1填写《个人贷款担保申请表》2身份证明: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薄3经济实力证明:房产证、按揭合同、借款抵押合同、存单、存折、有价证券、个人收入证明、家庭收入证明4个人情况:毕业证、职称证、工作证、荣誉证、职务说明5个人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婚证明等6项目情况:项目可行性报告或资金用途说明7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担保人条件
1.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时听说要担保人,还必须是单位在职人员,我想问问是这样吗到学校后再贷款就不需要担保人了,你可以打学校的招办问问
三.大学生助学贷款担保人需要在什么工作单位
1.首先申请者需要满足申请贷款的条件,这些条件具体有:年龄在18周岁或18周岁以上,有自己有效的身份证和自己贷款行所在地的合法的居住证明,有自己固定的住所或工作的地方;申请人必须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项目,并有当地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申请人申请的贷款要符合法律规定以及银行信贷政策的规定;在申请贷款进行的投资项目里,要存在一定的流动资金,并且在申请贷款的银行开设一个结算账户,项目执行后营业收入需经过银行结算。
2.申请程序大学生创业申请贷款相关事宜请向银行部门咨询;办理营业执照程序如下:(1)到市工商局及各分县工商局登记注册大厅领取登记表格。
3.(2)向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3)填写公司登记表格并提交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及场地证明,向登记机关递交公司登记申请。
四.生源地贷款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可以是投资公司的吗
1.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员工。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2.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材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五.大学生上学贷款需要担保人吗?
1.不需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应具备哪些条件(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3)学习成绩较好,能够正常完成学业;(4)在校期间所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5)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
(6)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通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贷款担保人所需具备条件
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2.拓展资料:签订贷款担保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3.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4.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5.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
6.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7.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8.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七.学生贷款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1.如果贷款的学生违约不能如期归还所借贷款,其担保人要承担全部还款责任,并缴纳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有连带保证和一般保证:1连带保证是只要债务人到期不还款,债权人就可以选择债务人或是保证人索要债款;2而一般保证人的责任则有不同,应是在债务到期债务人不还款时,在借款纠纷未经法院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担保人可以不承担责任。
法律还规定:如果在签担保合同时,未约定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视为连带保证。
八.大学生贷款需要担保人吗
不需要的,大学生只要能在学信网查到学籍,很多网贷平台都能轻轻松松办理下来
九.贷款担保人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1.银行贷款担保人资格条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与借贷本案无牵连;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2.担保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3.保证人资格的特殊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作为保证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5.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保证人。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6.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保证人。其他情况下不允许作为保证人。担保责任《担保法》规定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7.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第二十二条: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8.第二十三条: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9.第二十四条: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10.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11.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12.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第二十七条: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13.第二十八条: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第二十九条: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14.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15.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转自“担保人_360百科”
十.学生贷款的额度和比例有何规定?学生贷款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1.学生贷款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如果贷款的学生违约不能如期归还所借贷款,其担保人要承担全部还款责任,并缴纳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